靖远:念好“五字诀”让铁纪发力生威
来源: | 日期:2020-12-04 11:05:37
靖远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的学习贯彻作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和把纪律挺在前面的重要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在前、悟在前、行在前,切实将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行于实。
“学”——结合我县当前廉政教育工作实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深入推进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任务来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搭建有效载体平台,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将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宣”——持续拓展学习教育渠道,通过靖远县政府网靖远廉政、靖远清风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全方位、立体式的密集宣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为进行深入学习搭建平台。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周、扫黑除恶宣传活动,同步广泛宣传党纪法规的深刻内涵、道德规范、纪律要求,使党纪法规入脑入心,成为每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绳和行动自觉。
“考”——坚持以考促学以考促用,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每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廉政法规知识测试,通过考试,营造学法、知法、懂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学习效果,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党员心中树立起来。同时把党纪法规列入廉政考试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纪委监委更新的试题库,组织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政机考,对考试不及格的,建议县委暂缓提拔。
“诺”——在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中,赠送党纪法规书籍,签订以党纪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承诺书,并组织开展廉政宣誓,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及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面向党旗,在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带领下,逐条跟读8条规范,就廉洁自律做出庄严承诺,让党员干部始终牢记心中有党、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督”——加强对各单位学习贯彻党纪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积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底线意识,从纪律的角度考虑问题,用纪律的手段处理问题,使纪律从“宽、松、软” 转向“严、紧、硬”。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破坏法规制度的,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供稿 韦博楠 白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