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以监督实效为城乡环境整治保驾护航
来源: | 日期:2020-03-12 06:09:57
“今天下午去了1个乡镇、4个村,发现问题5个……”这是近日靖远县第三督查组完成的“作业”。连日来,为全面落实“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落地见效,靖远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县上开展的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据悉,面对环境综合整治面广、量大、任务重的实际,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第三督查组组长刘丽春带头开展监督,以强监督促强监管,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措施要求落到实处。3月4日,刘丽春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先后深入乌兰镇营防村、河靖村、西滩村、红嘴村等村社,实地查看大棚房,广告牌匾、交通沿线、农户庭院,详细了解工作开展情况。“残垣断壁要彻底清理干净。”“环境整治一定要与疫情防控结合起来”。每到一处,刘丽春都与镇村领导、群众进行交流沟通,详细掌握环境整治的宣传发动、力量投入、做法成效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指导意见。同时,明确对监督检查发现对中央、省市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安排部署不重视、不落实、乱落实、假落实、少落实、慢落实、机械落实以及应付式落实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结合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际,按照《靖远县开展“四抓四促”城乡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抽调6名业务骨干,积极加入县委督查组队伍,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县18个乡镇、城区、在靖企业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全面消除农村“视觉贫困”和城区的“视觉污染”,努力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同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提出意见,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的单位和干部严肃问责,坚决打好打赢城乡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主动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