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精心定制“业务套餐” 为纪检监察干部“充电蓄能”
来源: | 日期:2020-01-23 06:50:12
“审查调查报告签名应为审查调查人,不能写承办科室”
“审查调查中要慎之又慎,不能凭想象,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定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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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至1月15日,靖远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了为期3天的审查调查工作业务交流会。会上,审理室、纪检监察室人员依次就审查调查过程中的典型案例从不同的视角谈做法、谈体会,通过专业的理论内容、生动的案例剖析,专业的业务点评,拓宽了大家的知识视野,弥补了业务短板,让业务交流会真正成为了“传道授业解惑”的大课堂,达到了“指点迷津有实招、传授经验无保留”,“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良好学习效果,受到与会纪检监察干部的一致好评。
“此次业务交流活动由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实施,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加,主要目的是通过业务交流,总结亮点、查找问题、抓整改、促提高,将‘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做出处置’的办理原则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努力做到查证取证“零失误”,办理程序“零违反”,定性处理“零偏差”,文书制作“零差错”,确保每个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靖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悉,在业务交流会中,该县纪委监委始终紧扣“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办案要求,通过听、查、问、议等方式对各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精选的典型案件进行互相交流指导,即听取办案情况的介绍;查阅案件卷宗,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理等认真交流研讨;对案件交流中发现的问题,向办案人员提出质疑,现场个案指导,做到以查促学;对案件办理中好的经验做法加以肯定并推广,对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在场人员共同把脉整治,分析原因,集中研判。通过加强业务交流和指导学习,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力争每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为了防止业务交流一“谈”了之,该县纪委监委将业务交流中好的做法加以坚持,对于案件质量中暴露出来的个别案件讯问笔录、审查报告格式以及文书不规范等案件质量一般性问题,在会议结束后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分门别类从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及文书制作等方面逐项汇总建立问题台账跟踪督办,督促各承办室对照讨论结果提出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同时,针对问题查找制度漏洞,健全工作程序,推进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
“这次的业务交流就像是一场及时雨,使我对法规的学习更细化,对问题线索的处置有了系统的理解,对案件办理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县纪委监委这种以查代训、总结交流方式,一针见血指出案件存在问题和不足,也看到了其他案卷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同时也促进了办案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消除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该县与会的纪检监察干部纷纷表示,典型案件逐案点评,公开集中通报“问题”,虽然红脸出汗但却是最精准有效的业务指导。
(供稿 邢建生 白银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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