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让“廉洁清风”吹进企业
来源: | 日期:2019-03-26 07:50:33
“职务犯罪就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实施的犯罪,也就是刑法第八章规定的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类犯罪和刑法第四章、第九章规定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失职渎职犯罪……”3月22日,靖远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应邀深入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兰客专甘肃段3标项目经理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
活动现场,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从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什么是职务犯罪、怎样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通过大量的典型案例剖析职务犯罪发生的根源和危害,引导企业要加强信念教育,抓好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培养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政意识;挺纪在前,严以修身,守住底线,清醒面对各种利益诱惑,敬畏党纪国法,远离违纪违法。同时,还为该项目部的干部职工送上了一份印有监察法相关知识的廉政宣传活页、一封倡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家属争当廉内助的廉政家书,观看了《违法建筑背后的贪腐集团》警示教育片。
“这场贴近我们工作生活的警示教育活动,生动具体,入脑入心。对我们该项目部的干部来说,是一种提醒和警示,更是一种帮助和爱护。”该项目部的职工说道。
“廉洁文化是企业实现改革发展的文化灯塔,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旦植根于每一名职工心中,就会形成内在有力的约束,进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该项目部负责人说,“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素养,坚定理想信念;要警钟长鸣,守住‘底线’、不越‘红线’、不碰‘高压线’;要接受监督,把人民的监督当作一面镜子;要管党治党,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据悉,今年以来,靖远县纪委监委按照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精准监督,预防先行,警示教育治未病,主动作为,采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的形式,在全县开展廉政警示教育“走出去”宣传活动,打通警示教育“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