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准则》 学《条例》做廉洁自律表率”知识测试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5-12-08 08:51:04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市纪委决定在全市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学《准则》学《条例》 做廉洁自律表率”知识测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目的
通过测试,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把握精神实质,准确领会立意内涵,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全面落实,切实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二、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全市各级党员干部。
三、测试内容
《准则》和《条例》主要内容。
四、测试时间
12月7日-12月31日。
五、测试组织
(一)试题在白银日报三版(12月8日)和白银廉政网(http://61.178.146.167/bylz/)通知公告栏目发布,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自行下载印制。
(二)知识测试活动主要采取分级组织的形式开展。
1.全市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党员干部、各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答题卡务必于12月25日前报市纪委宣传部,由市纪委组织人员统一评阅。
2.各县区党委对本县区知识测试活动负总责,各县区纪委监察局负责本县区知识测试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其他党员干部的试卷评阅工作。
3.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单位(含归口管理和下属事业单位)知识测试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其他党员干部的试卷评阅工作。
4.市国资委负责市属企业知识测试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其他党员干部的试卷评阅工作。
5.各组织单位务必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知识测试活动的总体情况(包括文字材料和情况统计表)、成绩表(含电子版)报市纪委宣传部。
6.各组织单位要将试题答卷装订留存,市纪委将于12月下旬进行抽查。
(三)奖项设置。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20个。设个人奖200名,其中:一等奖20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50名,优秀奖100名。由市纪委常委根据个人答题成绩,抽签确定各奖项获得者。
六、测试要求
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组织好这次测试活动作为推进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做到应参加测试的党员干部不漏一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测试活动,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出表率。市纪委将对活动组织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和通报,对发现存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联 系 人:张宝玉 张荣学 王茹
联系电话:8257842
电子邮箱:byslzwxxbs@163.com
附件:1.“学《准则》 学《条例》 做廉洁自律表率”知识测试答题卡
中共白银市纪委
2015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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