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纪委:让微信有“威信”
来源: | 日期:2017-06-14 08: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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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行为‘八条戒律’,虽然并不能达到严厉打击的目的,但已是敲响警钟。朋友圈不是例外,更不是法外,纪检干部决不能因为其是虚拟空间而放松警惕,放纵行为,要把讲政治这根弦时刻绷紧,牢固树立边界意识,端正自身,让党章党纪党规意识进一步增强,思想行动进一步自觉。”靖远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说。
近日,靖远县纪委提出网络文明行为“八条戒律”,督促纪检干部用好新媒体、传播好声音、在发挥正能量上走在前、做表率,把政治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当战士、不当绅士”,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能力。
据悉,“八条戒律”主要指不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县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不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及纪律审查进展等重要工作秘密;不信谣,不编造、散布、传播各种谣言;不转发有违社会公德,或者与色情、暴力相关的低俗文字和图片、视频;不违规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推销、推广活动;不违规发送、收受微信红包;不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不传播涉及邪教内容的信息;不透露他人及家庭隐私,包括婚姻和财务信息。
目前,靖远县纪委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层层签订“自觉践行网络文明行为”承诺书116份,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供稿 吴登巍 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