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四个突出”全力围堵“四风”
来源: | 日期:2016-10-17 08:00:29
中秋、国庆期间,靖远县纪委紧盯节点,持续发力加压,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检查准备突出“细”。及时印发《关于在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加强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再次提要求、明措施。通过县电视台、网站、手机报、微信等方式,向全县党员干部提要求、打招呼、做提醒,切实营造廉洁自律、节俭过节的良好氛围;配齐配强督查力量,以县纪委为主要力量成立了作风督查组,于9月6日——10月16日对全县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内容突出“专”。对节日期间易发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宴请、违规使用公车、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等重点问题,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等“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特别对超市、农家乐、茶馆、土特产经销店等场所隐形“四风”问题进行定向“扫描”,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对全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大起底、大排查,由点及面,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
检查方式突出“活”。针对“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督查组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通过对账目、发票、婚宴记录等全面扫描,尽最大可能捕捉每一条关于“四风”问题的蛛丝马迹。同时,通过县纪检监察网、手机端、微信公众号等新型网络宣传工具上推出的监督举报曝光专区,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受理群众对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检查纪律突出“严”。强化问责追究,对顶风违纪行为出重拳、严惩戒,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巩固作风建设成果,以铁的纪律确保《通知》要求坚决落实。两节期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件,对1名党员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并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曝光;收集问题线索2件,正在核实。
(供稿:靳云森 白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