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川镇:抓好“三个环节”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来源: | 日期:2016-10-12 08: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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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靖远县刘川镇党委紧扣责任担当,通过细化责任,督导检查考核,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党委“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镇纪委“不放手”,深入推进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镇党委书记采取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的方式,对镇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压实担子,就干部纪律作风、惠农政策落实、危房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带头推动责任落实。今年以来,镇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镇党委书记就信访举报及纪律审查做出批示5次,约谈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镇村干部47人次。
二是细化分解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链条式”传导机制,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细化分解,根据对各村、各单位签订的《刘川镇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传导压力,明确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从而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分解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追责问责。成立督查组就各村、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扶贫资金使用、财经纪律执行、干部作风、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内容实行综合监督检查和重点督查,对督促中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零容忍”态度严查处,实行“一案双查”,实施倒逼追责,促进责任落实。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镇纪委牵头开展专项检查11次,发现问题15个,提出整改意见15条,对3个村“三委”班子给予通报批评,有效促进了扶贫政策落实和扶贫资金的安全使用。
(供稿:田文英 白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