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强化“三种机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 | 日期:2016-08-09 07:56:41
2016年8月2日,靖远县召开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联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高兴国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忽建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学习了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传达了《白银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16年第一次会议纪要》,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情况向会议做了汇报。
高兴国指出,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和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努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近几年的反腐败实践来看,还存在部分职能部门对反腐败协作配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各成员单位之间相互沟通联系不够,移送案件和案件处理结果反馈滞后,组织协调的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等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牢固树立全县反腐败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抓好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的任务落实,在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健全议事规则的基础上,不断强化对反腐败、查办大案要案工作的组织协调。要各司其职、合力攻坚,形成有效突破大要案的整体合力,加大对腐败分子的震慑力度和对腐败蔓延势头的遏制力度,推动我县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高兴国强调,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实施细则》、《中共靖远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度》、《靖远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靖远县反腐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互相移送案件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面履行各自职责,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一要在线索移交上加强协作,健全资源共享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互通信息,不断拓展和丰富线索资源,把从不同渠道获取的案件线索有机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二要在案件查办上加强协作,健全优势共享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根据案件性质和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办案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办案手段和各自优势,有效整合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资源,合理使用和调配办案力量,缩短办案时间,增强办案合力。三要在移送处理上加强协作,健全成果共享机制。在办理案件的移送处理上,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增强配合意识,对应当移送的案件资料必须全部移送,对已经做过调查、侦查的案件,其他执纪执法机关需要调取相关材料的,必须按程序给予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办案成本。
忽建强从构建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加强沟通实现反腐信息资源共享、发挥职能确保反腐工作全面落实三个方面,强调了在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对于强化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
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席会议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案件移送业务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县检察院反渎局、反贪局,县公安局刑侦、治安、经侦、交警部门负责人和县纪委相关室负责人列席会议。
(供稿 李正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