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派驻通末梢 监督全覆盖
来源: | 日期:2016-05-11 08:26:10
为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小腐败问题,保障“最后一公里”廉洁、高效、畅通无阻,靖远县纪委监察局向全县184个行政村(社区)派驻了184名村级纪检监察员,提出了“223344”的管理方式及工作原则,并进行全面培训,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提高监督水平。
“223344”即:两类监督对象为村“三委”班子成员;群众党员。两种管理方式为由乡镇党委、纪委直接领导;乡镇纪委负责业务指导。三项工作权限为参加村“三委”班子各类会议及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村级事务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组织专项检查活动。三条工作纪律为要敢讲真话,不怕得罪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干预村(社区)的正常工作;不得借机为自己、亲友及他人谋取利益。四项工作任务为参加村“三委”会议,对本村项目建设情况、财务收支情况、村级资金管理情况、村级资产(村集体投资兴建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水利、交通、文化、教育等基础公益设施以及农业资产、材料物资、债券等资产)管理情况、村级资源(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集体所有土地、林地、山岭、草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管理情况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向乡镇党委、纪委书面报告所驻存(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参与乡镇纪委组织的督查、巡查工作;配合查办发生在本村(社区)的问题线。四项工作职责为监督检查村“三委”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情况;监督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负责对村(社区)“三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其成员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收集廉政信息,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乡镇党委、纪委反映;协助村(社区)党组织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指导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责任,对村(社区)项目建设、“三资”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该县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通过深入浅出、贴近实际、通俗易懂的培训,使村级纪检监察员进一步找准自身定位,明确职责任务。日前,各乡镇村级纪检监察员已全面进入工作角色,村级纪检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供稿 黄育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