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芦乡“四举措”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源: | 日期:2015-09-24 08: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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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远县大芦乡深入推进“阳光纪检”和村务监督公开公示工作,“四举措”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定期组织乡村干部学习上级惠农政策,使乡村两级干部熟悉掌握惠农政策的范围、补助标准、办事流程、工作方法和要求等。同时,通过近年来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例进行廉政教育,用反面教材和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村干部,警钟长鸣,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对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依据、补贴金额、联系方式等,通过乡、村阳光纪检公示栏进行公示,接收群众监督,确保强农惠农资金兑现的透明度。
三是强化落实监督。由乡纪委牵头,对各村各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对各项专项资金落实情况开展巡查。乡纪委对每次的督查情况形成通报,并纳入季度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分类督办,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不走样。
四是加大问责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乡纪委工作人员在乡、村公示栏公开举报电话,随时接受群众举报。对群众反映涉及惠农资金的问题,第一时间登记受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第一时间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