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
来源: | 日期:2023-04-17 08:56:52
4月12日,景泰县巡察工作会议暨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对全县巡察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上宣布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组组长任职及巡察组任务分工决定。
会议指出,巡察作为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现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举措。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的必然要求,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抓手,正确把握新时代巡察工作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薛丞忠强调,要聚焦问题敢亮剑,将本轮巡察与“三抓三促”行动结合起来,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关键少数”,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进度与效果兼顾,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要融合贯通强震慑,进一步深化巡察机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协作,加强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其他监督方式的统筹衔接;县委组织部要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上轮巡察发现的村集体经济存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乡镇党委、相关县直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要标本兼治抓整改,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由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巡察反馈会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原原本本地反馈给被巡察党组织,严格督促按期整改落实。
会议要求,巡察过程中被巡察党组织要主动融入巡察工作全过程,积极为巡察组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创造条件;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对巡察组要求说明的问题或提供的材料,要如实反映或提供。县委巡察办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协作配合机制,扎实做好巡前意见征求、巡中沟通协调、巡后情况通报。全体巡察干部要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监督本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十不准”纪律要求,坚决维护巡察公信力,切实做到依规依据依法开展工作。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巡察组成员;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