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做实以案明纪 让每一起案件“升值”
来源: | 日期:2022-11-11 10:28:36
“我愿意接受处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坚守纪律规矩底线,努力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这是景泰县一名受到党纪处分的党员折某某在处分决定宣布会上的表态。
随后,该单位党支部参会党员围绕折某某案件逐一发言。“我要以这个违反廉洁纪律的事为教训,在工作中把好廉洁关,管住自己和家人,不该伸的手绝对不伸。”“这个案子让我很受触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会严重动摇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我要以身边的案例时刻警醒自己,把党章党规铭刻于心、落实于行,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将群众的各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用警示教育课堂将“写在纸上的案例”变为身边人心里的“深刻烙印”,为党员干部早打“预防针”,常念“紧箍咒”,勤浇“防腐剂”,是景泰县纪委监委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积极推行“一案一宣布一警示”行动,通过以案明纪,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起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知行止的强烈意识,坚决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公开宣布处分决定66人,全县11个乡镇纪委和7个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及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主题党日、干部例会、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等方式宣读处分通报66次,分层分类开展各类警示教育331场次8892人次,做到了警示教育全覆盖。
“公开宣布处分决定,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就是要充分发挥警示教育‘治未病’的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坚决摒弃‘看客’心理,真正取得‘处分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