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四项举措”扩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来源: | 日期:2021-01-13 16:20:19
景泰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把问题线索作为执纪监督的源头和基础,通过“筛、找、挖、交”等系列措施,形成线索收集“喇叭口”,多渠道、全方位引进“源头活水”,为监督执纪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景泰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432件,立案155件183人,同比增长19.2%和2.2%。
精准甄别,信访举报“筛”线索。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收集问题线索主渠道,县纪委监委精心编印《信访举报指南》,从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办理原则、信访举报渠道、信访室职责及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教育引导来信来访群众“精准举报”。对收集到的信访举报材料第一时间进行梳理研判,逐件甄别、逐项筛查,重点排查“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管理使用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难点痛点问题,全方位挖掘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并按程序及时处置。2020年共受理信访举报71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272件,转化为问题线索件170件。
主动出击,监督检查“寻”线索。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职责,变“坐等”从信访材料中发现问题线索为主动出击,在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六稳”“六保”、惠农惠民资金、餐饮浪费等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中主动寻找问题线索。2020年从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线索55件,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同时,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通过节前抓预防、节中抓督查、节后抓问责工作机制,持续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线索27件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人,组织处理36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5批次12件30人。
由表及里,审查调查“挖”线索。坚持在审查调查中,注意深挖“案中案”,力求从中发现新的问题线索。通过建立县乡纪检监察片区协作、纪检监察室联系部门单位等机制,加强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之间的交流,定期开展工作例会,分析和解决存在问题,交流和传授工作经验,增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本领。2020年从审查调查中发现问题线索16件,立查2件3人。同时,注重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能力,采取观看光盘、“在线授课”、现场教学、跟班锻炼等形式,开展全员培训12期846人次,有效解决新进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经验不足、办案能力不高等问题。
强化协作,部门联动“交”线索。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单位协作配合,制定《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办法(试行)》,进一步建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2020年公检法等部门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60件,乡镇、部门移交23件,县纪委监委向检察院移交案件9件10人。同时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作用,着力发现被巡察单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侵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20年巡察中发现问题182个,移送县纪委监委核实40个,其中立案3件3人,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2人,组织处理36人。(供稿 赵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