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聘请12名特约监察员强化自我监督
来源: | 日期:2020-03-25 0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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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景泰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12名特约监察员受聘“上岗”。
会上集中学习了《景泰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宣读了《景泰县监察委员会关于聘请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并为第一届特约监察员颁发了聘书。12名特约监察员现场签订《履职承诺书》,郑重承诺要认真履职尽责,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的作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加精准有效地行使监察权。
据了解,这12名特约监察员的选拔非常严格,经过了组织推荐、初步筛选、征求意见、深入考察等一系列严格程序。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基层一线等不同行业和领域,他们群众基础好、实践经验丰富、代表性强,在联系群众、了解实情、发现问题、加强监督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
“很荣幸能够成为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我将严格遵守承诺,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负组织的信任和重托。”特约监察员代表廖江泰作为代表发言说道。
“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将进一步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景泰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对特约监察员的聘请、职责、权力、义务等作出了明确要求。首批特约监察员“上岗”后,将对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全覆盖监督。同时,县纪委监委将强化服务保障,积极搭建活动平台,不断完善工作载体,真正让特约监察员参与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供稿:赵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