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用好监察建议书 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
来源: | 日期:2019-06-27 0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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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局对全县河道内的采砂(石)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建立管理台账……”日前,景泰县监委向县水务局发出《监察建议书》,针对核查线索中发现的该单位对河道采砂(石)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问题屡禁不止的现象提出监察建议,责成县水务局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
“《监察建议书》客观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认真研究,迅速整改。”收到《监察建议书》后,该局相关负责人当即表态,诚恳接受监察建议,迅速开展查纠整改。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在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注重做实做细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监察建议“催办书”“预警灯”的作用,对核查线索中发现的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巡查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在催办具体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基础上,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深入分析问题根源和共性规律,督促相关单位找出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促使其强化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堵塞监管漏洞。同时,为避免出现《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景泰县纪委监委要求被建议单位提交书面报告及时反馈整改情况,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针对生态环保、财务管理、扶贫领域等方面共发出监察建议13份,督促整改问题8个。
(供稿 王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