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四个突出”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
来源: | 日期:2019-04-26 06:17:0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多措并举深挖问题线索,从严从实开展审查调查,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宣传发动突出“广”。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采取在车站、市场、门店等人流量大的场地设置宣传画、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向群众进行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内容和范围,提高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坚持开展“三级接访”活动,并发挥村级廉政监督员的作用,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营造对黑恶势力和“保护伞”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摸排线索突出“全”。县纪委监委对2015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从重点人员、信访投诉、网络舆情、暴力抗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紧盯自然资源、水务、住建等部门单位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问题线索,重点排查群众身边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同时,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坚持把扫黑除恶和惩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等问题作为日常督查、县委巡察的重要内容,一体推进惩腐、打“伞”、问责工作。
建立机制突出“常”。推动部门协作机制常态化,加强与政法、公安、组织等部门的协调联络,并与政法机关建立健全重要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协同立案调查、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定期不定期相互移送问题线索,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格执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共同分析研判案情,解决疑难问题。
监督问责突出“严”。联合政法、公安、组织等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严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县纪委监委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并坚持集体研判、优先处置、专室查办,特别是上级转办和政法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采取优先处置,优先派专案组核查,及时查结,及时反馈结果。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分析研判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6件,立案10件14人,其中查处党员涉黑涉恶问题2件2人,“保护伞”问题1件2人。
(供稿 赵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