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扫黑除恶持续发力已立案8件10人
来源: | 日期:2019-03-12 07:05:01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始终立足职责定位,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一体化推进惩腐、打“伞”、问责三项工作。2018年以来,共分析研判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6件,立案8件10人。
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的实施办法》《2018—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等文件,切实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等三类问题。
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大排查、大核查”行动,通过对2015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起底”,对1419件信访件分析比对,共筛选出涉黑涉恶举报信件10件。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注重从重点人员、信访投诉、网络舆情、暴力抗法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聚焦反映国土、水务、住建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问题线索,重点核查、逐案过筛、扩线深挖,坚决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对发现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共立查党员涉黑涉恶问题2件2人,查处“保护伞”问题1件2人。
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部门的协作,制定了《景泰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与政法机关建立健全重要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分析研判、集体会商、协同立案调查、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对涉及党员干部或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案件,坚持做到县纪委与县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案组,建立问题线索督办机制,定期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梳理汇总和跟踪督办,确保案件高质高效、限时办结。
(供稿:赵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