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 日期:2018-07-16 06:25:13
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职责定位,主动作为,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问责力度,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成立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组长,县纪委常委、相关室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案组,安排人员力量,落实专人专责。制定下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执纪监督监察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形成“一盘棋”工作机制。同时,对以往调查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逐案过筛、扩线深挖,重新启动调查程序,坚决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确保案件查清查细。
强化问题导向,加大问责力度。坚持把基层反腐败工作与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结合起来,用好用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法纪和宗旨意识,从源头上防止基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发生。同时,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坚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强化舆论宣传,落实快查快办。充分利用“12388”举报电话、景泰县人民政府网、景泰微廉政公众平台等媒介,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宣传力度,畅通举报途径。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指定专人负责,逐件挂号登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件件有着落。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收到县扫黑办及公安局移交问题线索25条,已了结2条,正在核查23条。
(供稿 赵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