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四个强化”提升纪律处分执行水平
来源: | 日期:2018-04-16 06:51:39
为确保纪律处分执行到位,景泰县纪委监察委近期对2016至2017年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共检查案件180件215人,有效维护了纪律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自查自纠。由县纪委案件审理室牵头进行自查,分管领导重点抽查,重点做到“四查四看”,即一查处分材料归档情况,看处分决定是否送达;二查干部任免情况,看有无处分影响期内提拔使用问题发生;三查工资调整情况,看受处分人员在处分决定影响期内是否按规定执行工资;四查干部年度考核情况,看年度考核是否按规定等次确定。并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强化部门衔接。建立反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并督促司法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党员作出强制措施或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之后,及时告知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确保信息对称。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处分决定下达后,及时与组织、人社以及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对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执行纪律处分决定。
强化严肃执纪。在处分执行中做到“执行纪律不打折扣,维护党纪政纪敢碰硬”,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处分执行是否到位情况。尤其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提拔任用、调资工作方面,都能做到向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同时,建立纪律处分执行台账,实行痕迹管理,对党政纪处理时间、档次、影响、政纪解除处分时间等要素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强化回访教育。坚持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抓好纪律处分的“后续工程”,采取上门回访、谈话教育、回访交心、电话回访等方式,对受处分人员适时进行回访教育,及时了解他们的思想情况、工作情况和家庭情况,将组织的关爱传递给每一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帮助他们消除思想顾虑,调整状态再出发。2017年共回访教育42人,恢复党员权利8人,解除处分1人。(供稿 赵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