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财政局:“四个从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 | 日期:2017-11-20 08:10:30
今年以来,景泰县财政局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不断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确保财政资金与党员干部“双安全”。
从严推动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要求,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其他成员与分管股室、中心(局)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进行承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
从严提升队伍素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每周一定为固定学习日,着重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的深入学习和贯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举行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从严转变干部作风。针对部分干部存在庸、懒、散、拖现象,集中开展以“百日抄党章、百日作风集中整治”为内容的“双百”行动,实行3日办结制,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同时,通过聘用党风政风监督员、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县财政局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以改进落实。严格执行婚丧嫁娶事宜报告制,今年报告备案1人(次)。通过谈话提醒、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和监督。今年以来,开展班子集体约谈3次,个人约谈48人(次)。
从严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项目建设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关键环节和重大决策,落实集体讨论制度。在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采取固定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惠农政策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加大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不出任何问题。认真落实预决算公开,在公开县级财政预决算的同时,履行预决算工作的组织和监督责任,协调预算部门做好预决算、三公经费等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