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13名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
来源: | 日期:2016-11-04 08:12:33
分享
景泰县委始终把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市委755主体责任体系、市纪委662监督责任体系,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有效的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
一是分层签订责任书,健全督查预告、签字背书、定期通报、约谈提醒、“一案双查”等制度,以强化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开设“书记话责任、谈廉政”专栏、编发廉政知识读本、举办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是印发《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落实纪委(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办法》,延伸责任链条,扩大监督覆盖面,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五年来,8个乡镇、部门(单位)的13名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员)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严肃问责。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进一步靠实。
(供稿:寇明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