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监察局:狠抓四项工作履行职能
来源: | 日期:2016-05-24 08:37:59
一是认真履行再监督再检查职责。把督促检查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履职与强化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措施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部门、事项及相关业务单位进行再监督再检查,着重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行政、办事效率、廉洁自律和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等情况。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认真处置并及时回应。
二是全面加强作风建设常态化建设。紧盯节假期、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坚持以下率上、看住“关键少数”。认真落实县委《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宣传、分析报告、常态督查、源头防控、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相结合的“六位一体”作风建设常态化工作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厘清责任清单,各负其责、多管齐下、综合实施、形成合力、抓出成效。深入开展“慵懒散乱”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减存量、遏增量”的目标任务不动摇,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按照“五类处置标准”严格处置问题线索,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提高问题线索初核率,力争把存量减下来。进一步凝聚办案力量,通过全员办案、牵头办案、交叉办案等方式,重点查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干部,持续发力、快查快结、形成震慑。
四是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创新方式、转变思路、把握热点难点,持续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借会议、培训、项目实施、宣传推介等名目套取资金,收取费用用于各种违规支出的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和出发群众,克扣群众财务,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问题。结合“两查两保”专项行动,加大对城乡低保、扶贫开发、危房改造、退耕还林等工作中挤占挪用资金、虚报冒领、贪污受贿等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力度,下功夫解决惠农政策落实、涉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规问题,坚决遏制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蔓延。
(供稿 寇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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