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委组织部:健全“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 | 日期:2016-05-06 08: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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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泰县委组织部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自纠活动中,注重加强制度建设,堵塞问题漏洞,力求形成长效机制,使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
一是健全学习制度,思想认识上再提高。按照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安排,结合“两学一做”,制定完善了干部培训制度,使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成为常态,切实增强党员先进性,提高自我防腐能力。坚持落实好党课教育制度,抓好任前教育、警示教育,把教育经常做、提前做,使党员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提高自律意识。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推动贯彻上再落实。围绕干部人事、机关管理等工作,完善防控措施和机关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公文管理等制度,建立车辆维修审批、机关日常考勤、干部出差审批、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等一系列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管不问、落实不力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必止,充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三是健全财务制度,执行纪律上再严格。严守财经纪律,严明财经纪律,从规范报销单据审批流程、规范报销单据审核程序、规范网上记账程序、规范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严格制定重大财务公开制,对部门预决算、公款出国(境)、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按要求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监督。同时,对财务收支情况每个季度核实一次,强化财务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和杜绝不合理开支,有效促进财务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供稿 赵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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