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三项制度规范纪检干部提名考察
来源: | 日期:2016-04-20 07:5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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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泰县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员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乡镇纪检专干提名考察办法(试行)》3个提名考察办法。
3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了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提名条件、干部来源、考察和任免程序。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求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考察和任免程序上,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书记、纪检员的提名和考察以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乡镇纪检专干由驻乡镇纪工委负责对乡镇党委推荐人选进行考察,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
(供稿 沈泰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