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突出实、严、细、深 确保“三述”取得实效
来源: | 日期:2015-09-25 08:25:38
分享
为确保 “三述”工作取得实效,景泰县突出抓好关键环节,以“实、严、细、深”的高标准扎实做好“三述”各项工作,力促“三述”工作上水平、出成效。
一是征求意见突出“实”。通过发函、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掌握“三述”对象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共召开座谈会9场(次),进行个别谈话60余人,梳理归纳征求意见建议19条。
二是审核报告突出“严”。将征求的意见建议情况及时反馈给“三述”对象及所在单位,要求“三述”对象按照反馈意见撰写个人“三述”报告,要重点讲不足、问题和整改措施,并将“三述”报告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审核。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及时反馈审核意见,“三述”对象按照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个人“三述”报告。
三是组织实施突出“细”。制定出台《2015年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三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13名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17名县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两次向县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9月21日上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会议召开,12名乡镇党政负责人向县委全委会作了“三述”汇报,同时进行了民主测评。
四是整改落实突出“深”。县委高度重视“三述”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充分认识“三述”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吃透精神,明确“三述”重点;进一步认真查找问题,画好“自画像”,不能泛泛而谈;进一步做好反馈问题及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切实确保“三述”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