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景泰县喜泉镇以“1+4”工作体系为抓手,制定多项配套制度,不断强化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1+4”工作体系中,“1”即: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4”即: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领导干部廉政预防体系、领导干部约谈工作制度、干部管理制度。通过“1+4”工作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构筑以制度管权、靠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的机制,让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能防能控,实现两个责任的落实更具体、更周密、更到位。
各站所、各村委层层落实责任,镇纪委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供稿 闫宗成/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