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纪委监察局查办案件坚持“六注重”
来源: | 日期:2014-12-31 08: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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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景泰县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三转”要求,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个注重”,有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1至7月份,全县共立案7件17人,结案4件1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1人次,政纪处分3人次。
一是注重部门携手。县纪委监察局加强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的协作,努力做到优势互补,形成办案合力。上半年共召开联席会议2次,完善工作制度2项,司法机关移送案件5件9人。
二是注重主动出击。严肃查办党员干部腐败案件,重点查办了领导干部以权谋利的案件,以及基层干部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与民争利等涉及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查处的案件中,涉及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人,村干部9人。
三是注重线索收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反腐败工作,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待群众来访,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件,从中发现和获取案件线索。同时,实行向举报人反馈案件查处情况制度,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在举报与案件查办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四是注重督促指导。对发生在乡村违纪违法案件,景泰县纪委监察局实行“下查一级”的做法,直接参与指导和查办,不断提高基层办案水平。
五是注重治本溯源。对已查处的典型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案件,调查组在撰写案件调查报告的同时,向发案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源头治理的建议和改进方法,帮助和督促发案单位进行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并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
六是注重保护干部。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干部澄清问题,消除影响,使他们能放下包袱,大胆地开展工作。
(供稿:刘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