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县完善县乡办案机制突破办案瓶颈
来源: | 日期:2014-09-25 08:40:19
今年以来,景泰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纪委工作的整体“三转”,通过完善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队伍建设机制、协作办案机制,大幅度收缩战线,大跨度调整策略,集中兵力主动出击,在县乡两级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实现了纪委整体工作在回归主业上的重大突破,在办案数量和质量上均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截至目前,共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21人,收缴违纪资金16.41万元。自办案件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查办科级领导干部案件5件,处理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办案总数、自办案件数量、科级领导干部案件数量分别同比上升100%、140%、133%。
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县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查办案件工作,不定期研究案件情况。县党政主要领导做到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护短。县纪委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个案协调会,牵头健全线索移送、案件移送、疑难案件研讨、处分处罚联合执行等协作机制。在职能相近科室加挂了案件监督管理室牌子,增加工作职能,加强案件管理。提高乡镇纪委硬件配备标准,落实纪检干部的办案补贴,统一配发了办公桌、电脑、摄像机等办公办案设备。规范化建设村(居)监会、村(居)民小组廉情监督员队伍。
完善队伍建设机制,提高办案水平。组织办案干部到省、市纪委参加轮训、专题业务培训。依托县委党校,组织开展案件检查、信访、审理等业务培训1期,培训县乡纪检干部70多人次。采取“上挂”、“下派”、轮岗交流和联合办案、抽调办案等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先后选派4人参与市纪委办案工作,抽调乡镇纪委干部16人(次)协助县纪委办案,上挂锻炼1名;县乡两级联合办案5件。加强乡镇办案工作,制定落实《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统一管理制度》等24项制度,实现乡镇纪委机构设置标准化、教育培训常态化、工作运行制度化、职能发挥最大化。
完善协作办案机制,提升突破效率。建立委局机关全员参与办案机制,将委局机关有办案经验的“老人手”和新进新人年轻干部“结对子”,组成案件查办“协作组”,以老带新,全面提升办案人员的“实战”能力。实行重大案件全员备勤制,保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实行两级联动、片区协作办案机制。将全县乡镇纪委划分进两个协作办案片区,采取两级联合办案、片区内协作办案和片区间交叉审理、县乡两级联审方式,解决基层办案力量弱、经验少、阻力大、办不好等问题。
完善激励奖惩机制,调动办案积极性。严厉查处瞒案不报、压案不查行为,严肃追究错案及办案事故责任。制定案件查处专项工作考核办法,并将考核与单位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的评先评优等挂钩。全面推行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案件以县纪委领导为主,排除了基层纪检工作受到的体制约束和人为干扰,增强了基层办案人员的信心,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办信办案工作。
(供稿 艾庆春/编辑 冯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