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作风建设 聚焦中心任务
来源: | 日期:2014-08-06 11:56:37
今年以来,景泰县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主业主责,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不断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惩治力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体系建设重规划,责任落实抓龙头。制定了《景泰县贯彻落实<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健全完善教育、制度、惩治“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坚定不移转变作风,坚定不移反对腐败。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下发《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职责,细化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落实规定“零容忍”,持之以恒纠“四风”。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着力促进政风转变。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常抓不懈,严肃查处违规消费、违规使用公车、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狠刹公开送节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数6起,处理党员干部25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1人,点名道姓通报18人。
重拳出击严惩处,利剑高悬治腐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以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2件,初核34件(含遗留的2件),转立案1件2人,办结20件;共立查案件7件17人,已审结4件14人。给予开除党籍4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3人,行政记过3人。涉及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1人,村干部9人。
创新方式促自律,强化监管增实效。制定了《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县委述纪述廉述作风实施办法》,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作用,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持续推进勤廉度评价体系建设,实现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评价。先后制定了《关于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着力解决“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难以监督等问题。
收拢五指攥成拳,理清职责抓主业。整合优化内设机构,加强了纪律检查、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清理和调整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共取消或不再参与议事协调机构75个,保留和继续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2个,有效改善了职能“越位”“错位”等问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调整,不再分管与执纪监督的其他工作,把时间和精力聚焦到主业上来;加强领导干部培训力度,举办业务培训班培训人员70余人,选派15名领导干部参加上级业务培训班,组织9名领导干部赴兄弟县区学习先进经验,1名干部到市直机关挂职锻炼,抽调14名乡镇纪检干部到委局机关跟班培训、以案代训。
(供稿:闫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