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旁听法院庭审 接受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日期:2014-05-26 17:52:55
分享
关于组织开展“旁听法院庭审 接受廉政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监察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防线,增强自我约束能力,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市纪委决定组织开展一次“旁听法院庭审 接受廉政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27日上午8:40
二、活动地点
市中级人民法院1楼会议大厅
三、入场时间
5月27日上午8:00-8:30
四、观摩纪律?
1.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禁止携带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2.听从法院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法庭旁听纪律。
3.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五、有关要求
1.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届时法院要进行安检;
2.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警示教育大会,统筹安排参会人员工作,准时参加,不得缺席;
3.认真听取庭审过程和内容,务必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5月26日下午3:4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职务报市纪委监察局宣教与调研室。
5.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重点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在各县区分会场参加活动,具体事宜与本县(区)法院联系。
联 系 人:张宝玉 张荣学
联系电话:8257842
中共白银市纪委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