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川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来源: | 日期:2022-10-14 09:53:37
【喜迎党的二十大 忠诚担当扬正气】
站位新起点 护航新征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川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党的十八大以来,平川区纪委监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旗帜鲜明惩治腐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显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平川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始终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级决策部署执行到位
强化政治担当,保障政令畅通。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十年来,共约谈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510人次,约谈其他副科级以上干部820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300余人次,实现了区、乡、村三级“大约谈”全覆盖。召开各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720场次,监督指导各单位民主生活会或专题组织生活会470场次,提出纪检监察建议157条,整改问题159个,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压实责任体系,全面从严治党。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细化区直部门、乡镇街道主体责任清单,打造了一批主体责任落实示范点,并在全区全面推广,将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推动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一岗双责”、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构建形成上下联动贯通、压力层层传导的责任体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下发通报68期,通报问题147个,提醒约谈89个部门129人次、问责93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指挥棒”,强化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列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主要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持续正风肃纪,严肃纠治“四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瞄准“四风”突出问题,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102件165人。深入开展“两查两保”、“三纠三促”、“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和“严纪律、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等专项整治,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14件40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63人次,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制定《进一步加强全区性会议管理的规定》《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办法》,列出为基层减负工作负面清单,整治“文山会海”顽疾。区委区政府各类会议下降30%,文件下降31%,公务接待批次下降21%。
突出政治巡察,增强监督实效。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加强上下联动,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深化巡察体制改革,八届区委组织开展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八轮次,巡察223个党组织,实现区委巡察全覆盖。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问题1739个,完成整改1692个,整改完成率97.3%,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66人。强化巡察整改监督,用好巡察成果,有针对性提出巡察意见建议,推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
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严查扶贫领域腐败“护民利”。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关切,重点对政策落实、精准识别、资金发放等10个方面48个问题进行专项抽查,开展“三资”管理、“一卡通”专项治理、小微权力、“七类人员”、“六盯六促”等专项督查,严查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31件32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4人。
严查漠视群众利益“稳民心”。深入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精准发现并纠治问题,重点纠治在为民办实事中个别干部只挂名不干事、应景对付等“形象工程”,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旧房改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行贿受贿等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和作风问题2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89人。
深化专项整治监督“惠民生”。按照省、市纪委监委年度工作安排,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项监督活动,对“大棚房”“一卡通”、人防、教育、医疗、食药、科技、国有企业、农村人居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统筹开展基层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机动车停放“一难两乱”等监督工作,着力纠治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共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97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68人,下发通报27期,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严查涉黑涉恶腐败“解民忧”。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三个严查”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惩腐打伞”及行业领域“挖伞”行动,重拳出击、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共受理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0人,查处“保护伞”问题17个,处理42人。协同监督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审查政法系统自查报备问题265个,受理政法系统问题线索5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9人,落实自查从宽政策6件6人。
严查疫情防控问题“保民安”。紧盯疫情防控责任落实、防疫物资供应保障、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等,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深入一线发现问题、沉在一线突破难点、盯在一线推动网格化管理工作落细落实,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监督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发现并督促整改突出问题543个,下发通报9期,查处履职尽责不力问题10件31人,通报曝光9件34人。
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反腐震慑效应日益凸显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信访举报工作相关制度,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实现区、乡镇街道两级检举举报处理信息横向纵向闭环和全流程监控。多措并举拓宽信访举报渠道,落实纪检监察干部“下访”“走访”、全员接访等制度,变坐等“上访”为主动“下访”。采取班子成员包案等措施,积极化解重复举报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十年来,受理信访举报1382件,全部核查答复,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结果。
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了一批严重违纪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发挥了强大的震慑效应,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共处置问题线索1758件,立案73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5人。办理职务违法犯罪案件50件53人,移送检察机关29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229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066人次,占90.2%。
强化反腐协调配合。加强与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衔接、信息共享,进一步畅通线索移交、案件移送等工作协调机制。受理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单位移交问题线索380件,处理242人。建立完善科级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更新全区科级干部廉政档案4800多份,发现并纠治问题1200余个,建立37名行贿人员台账,夯实反腐倡廉根基。
彰显办案治本效应。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政治效应。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落实鼓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激励干部积极担当作为,对举报失实的及时澄清正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组织开展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620人次,鼓励受处分干部鼓起勇气、重整行装再出发再作为。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筑牢
增强廉政感染力。积极创新廉政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廉政平川”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教育宣传作用,发布廉政宣传信息2000余条,增强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廉政教育工作覆盖到乡镇(街道)、村(社),重点打造种田乡、兴平路街道等廉政教育示范点,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5000余人次,增强了党员干部崇廉拒腐的思想行动自觉。
突出廉政警示力。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反面典型找出来、曝出来、点出来,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清醒剂”“警示剂”。组织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旁听法院庭审70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00余场次,通过以案明纪、以案说法督促党员干部自警自醒、引以为戒。
提升廉政影响力。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今天是“好同志”、明天为“阶下囚”。共筛查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7028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772人次,坚决杜绝带病提拔,让“抓早抓小”成为腐败问题的“过滤网”“隔离墙”。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深化体制改革实现集中统一。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于2018年1月成立了平川区监察委员会,建立了区委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制定纪检监察干部统一调配管理办法,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统管统用,整合人员力量,增强工作合力。2022年1月,平川区纪委监委完成派驻机构改革,全区共设置8个综合派驻机构和1个派出机构,并在1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置派出监察室,实现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全覆盖。通过派驻机构改革,将监察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机关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建立起了“室组”联动、跨片或交叉审查调查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传递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进一步加压的强烈信号。
狠抓业务培训提升能力素质。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铸魂强基、提能塑形”等主题活动,筑牢对党忠诚政治品格。统筹组织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积极参加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专题培训,举办“专题培训班”44期。推荐省、市纪委监委岗位练兵240余人次,选派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到区纪委监委“以干代训”270余人次,有效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实践能力。
坚持严管厚爱树立良好形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建立特约监察员制度,从社会各行各业选聘区监委特约监察员13名,强化对纪检监察权力运行监督。加强执纪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及廉政风险防控,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切实防止“灯下黑”。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0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深化了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坚定了肩负新征程新使命的信心决心。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征程上,平川区纪委监委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守正创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平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杨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