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
来源: | 日期:2020-06-10 0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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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区纪委监委收到了区人民检察院发来的一份《关于征求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被推荐为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候选对象意见的函》,案件监督管理室工作人员在收到征求意见函后,以书面形式分送信访、党风政风监督室和各纪检监察室,对平川区人民检察院近4年来检察人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党风政风方面的违纪问题线索等情况进行征求意见。
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反馈意见,又认真检索了干部廉政档案,查阅廉政记录,结合问题线索初核情况,严格核查把关,经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意见。在报请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后,一份关于“没有举报反映及问题线索”的党风廉政审查意见被送往了区人民检察院。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是干部选拔任用、表彰奖励的一道重要关口,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带病表彰’问题发生。”区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表示。
今年以来,平川区纪委监委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切实筑牢选人用人第一道“防火墙”,防止“带病提拔”问题发生。在回复过程中,坚持直面问题,做到不回避、敢碰硬,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准确的廉政鉴定材料,做到既不耽误干部选拔任用,也不让‘带病’干部蒙混过关。对在核查工作中,存在不认真负责、故意隐瞒、有意歪曲,造成审查结果失真失实的,将依规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截止目前,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67人次。
(供稿 张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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