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公布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第一批整治成果
来源: | 日期:2019-12-17 08:42:36
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平川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责,会同教育、民政、住建、扶贫等16个部门确定了4类22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内容,着力解决群众最操心、最烦心、最揪心的具体问题。通过召开工作推进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上下联动,积极配合,解决群众需求,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保持脱贫攻坚成果,确保“两不愁三保障”落到实处。2019年全区有106户450人达到贫困退出标准,贫困发生率由年初1.12%下降到0.64%。全区共配备合格村医共100名,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7个卫生院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基本医疗设备设施能满足基本医疗服务和常见病、慢性病、地方病的初步诊断和急诊救治及转诊,达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工作标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469户6410人,在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基础上,积极争取900万元,用于发展神木头安置点、老庄安置点、毛卜拉安置点、马饮水安置点、万庙安置点及城区安置点搬迁群众的后续产业发展,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脱贫”。实施农村危房“过筛子”排查清零行动,对全区22137户住房进行了全覆盖鉴(认)定,拆除危房247户;加强建筑工匠专业技能、安全知识培训,累计培训2批次64人次。2019年续建2处种复、中部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年度计划总投资423.53万元全部完成,新增自来水入户239户,新建300㎥蓄水池1座,铺设管道1200m。区纪委监委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0件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67人。
积极落实精准教育,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2019年,共计发放(拨付)各类资助资金4190.8201万元,惠及学生(幼儿)91245人次。认真落实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助学贷款2133.7176万元;为在园适龄幼儿减免保教费共计817.927万元;为义务教育学生拨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1924万元,为家庭经济困难农村义务教育寄宿生发放寄宿生补助103.6125万元;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拨付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83.1576万元。为普通高中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42.723万元,为2960人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96万元。开展秋学期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实行动态监测每日签到制度,全区无失学辍学学生。区纪委监委查处教育领域问题5件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4人。
紧盯食品安全监管,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春秋季学校食堂专项检查、校园周边“五毛”食品清理行动、食品小作坊综合治理三年提升计划、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31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300余户次,处理投诉举报42起,收缴问题产品1800余公斤,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起,罚没款36.43万元,移送案件线索1起。完成食品快速检测4852批次、监督抽检437批次,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3870余户次,约谈企业负责人1350余人次,下发违法违规记分单1580余份、责令改正通知书192份,收缴“辣条”等问题食品984公斤。报告药品不良反应21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75例、化妆品不良反应42例、药物滥用20例。
深化低保专项治理,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2018年底以来整改冲刺清零自查发现问题6类6个, 新增农村低保对象234户744人,调整保障类别360户1106人;动态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260人、299.54万元。对“四有”家庭享受城乡低保逐一进行了梳理,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的320户1074人。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数据库,纳入城乡困难群众914户3040人,发放临时救助金487.1万元。为全区210户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发放取暖用煤315吨,为34户城市特困供养对象发放冬季取暖补贴4.08万元,列支困难群众专项资金96.27万元。为290名城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集中采购棉衣、棉被等生活必需品。积极贯彻落实关于孤儿保障工作的政策措施,为全区孤儿340人次发放生活费36.8万元。全力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43人次,发放救助金18.6万元,救助衣物40余件,向户籍地护送流浪人员10人次。区纪委监委查处低保问题7件3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32人。
大力整治医疗乱象,切实保障群众看病就医安全。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96家次,发现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行医的3起,超出执业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3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的6起,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开展抗菌药物输注活动的1起,其他违法行为11起;对涉及的医疗机构立案查处24起,已结案24起,其中警告5起,给予行政罚款19起,罚款48101元,没收违法所得3032.1元,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家,给予15名医护人员执业证书注销注册处理。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问题,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7家,处理违约、违规、违法定点医药机构2家,解决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药价虚高、过度检查等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问题,完成对所属各级公立医疗机构25种药品采购量确认。区纪委监委查处医疗领域问题2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开展河道集中整治,切实解决生态环境方面问题。整体推动“清四乱”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日常巡查160余次,查处举报非法采砂行为30余起。会同公安、检察院、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累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66份,关停河道非法采砂39处、清理非法采砂船2艘,拆除洗砂设备15套、涉河违建 0.2平方米,清退非法围垦河道210亩,初步形成了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依法用水的良好局面。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信用评价11家;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0件,其中查封扣押3件,罚款7件15.1万元;完成了虎头咀饮用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完成辖区内202台燃煤锅炉整治;依法转移危险废物93次376.18吨。1月-10月,在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PM10浓度均值为70微克/㎥,PM2.5浓度均值为30微克/㎥,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为23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3.75%。黄河平川段小黄湾断面水质达到三类水质考核目标要求,水质达标率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