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密织“监督网”,让“苍蝇”“蚊子”无处遁形
来源: | 日期:2019-08-05 06:56:25
平川区纪委监委把监督挺在前面,有效衔接、协调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多管齐下密织“监督网”,让“苍蝇”“蚊子”无处遁形。
面对任务繁重、人员分散、能力不足等现实问题,平川区纪委监委整合监督力量,无缝衔接,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对全区部门单位纪检员实行统调统管,平时驻在所在单位,盯紧抓牢本单位的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时,按照分工,适时充实到各纪检监察室,同纪检监察室干部一道深入一线,通力合作,开展监督。在开展巡察监督时,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的不同,灵活调整,抽调部分情况明、底子清的纪检监察干部或纪检员,协同用力,并与信访、党风政风监督、案管等室,加强沟通协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全方位了解被巡察单位的政治生态,有针对性地开展巡察,全面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为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能,平川区纪委监委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同向、同步开展监督,纪检监察室提前介入,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精准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今年以来,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94件,立案42件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5人,其中科级干部15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5件7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惩治与教育相结合,注重宽严相济,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
在实际运用中,把监督挺在前面,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 “咬耳”“扯袖”, 红脸出汗,严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上的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果断出手,严肃查处,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实践运用好第四种形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利剑高悬,以对“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坚决查处,保证前三种形态监督有效。
(供稿 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