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 | 日期:2018-12-25 07: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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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平川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惩治极少数”又“管住大多数”,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的最大化。
平川区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把监督挺在前面,在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对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严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上的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轻微违纪问题,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果断出手,严肃查处,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防止严重违纪违法发展成犯罪行为。同时,实践运用好第四种形态,以坚决查处“极少数”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保证前三种形态监督有效。
今年以来,平川区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29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3人次,占64.8%;第二种形态82人次,占27.5%;第三种形态9人次,占3.0%;第四种形态14人次,占4.7%。
(供稿 张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