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抽查全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来源: | 日期:2017-03-20 08:08:37
为深入贯彻省委“3783”、市委“755”、区委“683”主体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近日,平川区制定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抽查工作方案,拟对全区11个乡镇街道和77家区直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此次抽查范围覆盖全区各级党组织,重点对象为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抽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自查阶段,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单位按照省委“866”衡量标尺先行开展自查,并准备好所有资料备查。第二阶段是抽查阶段,分为选定抽查对象、发出抽查通知、查阅相关资料和通报4个步骤开展,每次随机确定1-2个党委(党组、支部),1-2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负责人和2-3名党委(党组、支部)班子成员开展抽查,区纪委以文件形式下发抽查通知,告知抽查对象对2016年以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根据工作落实情况实事求是填写《平川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评估表》,并准备相关印证材料。被抽查对象为党委(党组、支部)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支部)班子成员的,在规定时间将印证材料报送区纪委。抽查组根据被抽查对象所提供材料进行详细的查阅和评估,并深入被抽查对象所在单位实地检查。抽查工作结束后,形成总体报告,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第三阶段是问责阶段。区纪委根据抽查情况,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问责情形和问责方式,对需要问责的被抽查对象报请区委同意后进行问责。第四阶段是整改阶段。被抽查对象结合抽查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要求,拿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整改期间,抽查组要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落实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委、区纪委进行严肃问责。
截止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已全面启动自查,并按照《平川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评估表》要求逐一完善相关资料,4月初将全面开展抽查工作。
(供稿 谢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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