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出台“两个办法”严把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关
来源: | 日期:2016-03-31 08: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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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川区出台了《平川区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平川区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员提名考察办法(试行)》,为增强基层纪检组织履行监督的权威性提供了组织制度保障。
“两个办法”以贯彻落实中央“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为依据,对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区直部门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员的提名人选条件、提名人选范围、提名考察程序作出明确规定。
在提名条件上,要求提名人选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干部来源上,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提名和考察程序上,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做好人员储备,突出强调提名和考察要以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要求和职责分工。
(供稿 张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