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川区:2015年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
来源: | 日期:2016-02-05 10:2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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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川区纪委始终将纪律审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向案件查办工作倾斜。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28件,初核183件,暂存23件,谈话函询5件,了结123件,立案60件,审结4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涉及党员59人,监察对象23人,科级干部21人。
——深化体制改革。按照集中管理、重点派驻、综合派出的原则,将24个政府序列部门纪检员(纪委书记)收归区纪委统一调配。增设4个纪工委,从纪工委辖区部门单位纪检员中指定负责人1名,其余纪检员为纪工委成员,负责所有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行巡回式监督,达到全覆盖。
——明确责任整改。认真核查省委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落实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平川区反馈意见以及区委整改方案,对区纪委牵头落实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等方面的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24项具体整改措施,靠实到6名主要责任领导和11名责任人以及相关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
——认真自查整改。采取以案代训的形式,结合省、市纪委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对2014年以来审结的案件情况进行自查,并就评查情况在区纪检监察系统进行了通报,并责令相关部门整改。同时,对办案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强化依纪办案意识,规范纪律审查工作,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供稿 王自学 郑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