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开展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检查
来源: | 日期:2023-09-05 09:04:46
8月21日至9月1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对全市受灾群众生活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
督查组主要通过查阅资料、走访入户、交流座谈等形式,抽查检查5个县区、15个乡镇、入户走访45户,电话抽查11户。督查组重点查看了2022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情况、县区救助方案、救助标准、救助台账、银行流水、县乡村会议记录、公示、户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并入户走访受灾群众,面对面与受灾群众交谈,了解发放资金情况,核实、查看救助资金领取情况。
督查组要求:一要提高站位,认识到位。救灾资金是中央和地方政府拨付用于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专项资金,在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有序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也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更加体现我们应急人的为民情怀,要进一步提高对救灾资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视管理制度的执行,在制度执行上想更多的办法、下更大的力气、做更多的事情,确保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按章运行。二要完善台账,管理到位。对每一笔资金都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范围和用途,加强管理,严格遵循救助资金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按规定时限及时足额发放自然灾害救灾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挪用或滞留,不得擅自扩大救灾款物的使用范围。要及时完善、补齐各项应急救灾资金台账,每道程序、每个环节都不能少。三要杜绝违规,查处到位。要从源头杜绝救灾资金的违规行为,在救灾使用时,严格按照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由户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布、村委上报、乡镇审批、县级审核的救灾资金申报审批程序来确定救助对象,根据救助对象的不同情况,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受灾群众救助台帐,完善救助标准,款物的分配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能够及时救助。四要完善机制,监督到位。救灾资金主要是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不但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更体现了各级党委政府对受灾群众的关怀,要严明救灾工作纪律,规范救灾款物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救灾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中坚持“三公开一监督”,即:救助政策公开、救助资金数量公开、救助对象公开,以公开促公平,接受群众监督,保证救灾资金安全运行,保证救灾资金直达受灾群众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