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是“前哨”履职尽责当“探头”
来源: | 日期:2022-10-17 10:01:08
主动作为是“前哨”履职尽责当“探头”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工作综述
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纪委监委各项工作部署,在委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聚焦主业主责,充分发挥纪律“前哨”和监督“探头”作用,坚决守护好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政治监督 突出“主体责任”
派驻监督本质上就是政治监督,派驻机构必须履行好政治监督职责,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突出派驻监督是政治监督的定位,加强对市住建系统遵守和执行党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从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到督促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政治”已成为纪检监察组工作最鲜明的底色。
对如何把讲政治抓出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管党治党“牛鼻子”。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认清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认清管党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督促“第一责任”“一岗双责”落实到位,把全面从严治党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责任田”的担子担起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通过督促协助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目标责任书、召开科级干部述职述廉会议、监督检查党建责任落实等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纪检监察组与驻在部门党组织长期坚持每周一上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使之常态化,先后对住建系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督促检查18次,印发工作提醒函共计50余份。
提升监督质效 突出作风建设
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提升监督实效,更是派驻监督需要重点解决好的课题。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抓住重要节点,强化日常监督,实现跟踪检查常态化,驻在部门作风建设明显好转。
坚持将日常监督的目光聚焦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权力行使上。摸清各监督单位的工作职责、人员组成、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等具体情况,为开展监督奠定基础。对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和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突出问题等监督重点进行了集中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和重要节点明察暗访相结合,先后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派驻单位纪律作风大检查30次以上,对存在问题的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立行立改,确保了驻在单位作风建设持续向好。坚持工作到哪里,派驻监督就延伸到哪里。派驻纪检监察组今年试点开展了驻点监督工作,加强与被监督单位干部职工的沟通交流和对单位运行机制的了解。
坚持严管厚爱 强化自身建设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提升忠诚干净担当的修为,练熟法纪兼通灵活应用的本领,练就善于发现问题的“火眼金睛”,练好能够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婆婆嘴”,才能完成好肩上担负的使命。市纪委市监委要求派驻机构干部把政治担当作为政治自觉,做政治过硬的明白人。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推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始终加强理论学习,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有力强化了自身建设,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认真参加市纪委市监委组织的研讨班、轮训班、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缓解“本领恐慌”问题,补齐工作能力短板,提高履职水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业务探讨和理论研究,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活动,提出组内干部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双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每月进行学习中央、省市方针政策、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业务知识,定期召开组内阶段性工作研判会议,每年开展主题学习讨论4次,集中进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等业务知识学习12次以上,人均记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依托市纪委监委网站和“白银廉政”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及时撰写报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宣传报道,先后报送工作动态信息38条。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融入新时代,把监督“探头”擦得更亮,把纪律“前哨”站得更好,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奋斗姿态投入到纪检监察事业中去,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