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七大机制”工作法 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来源: | 日期:2019-07-22 09:33:26
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与驻在部门“一个楼里办公、一口锅里吃饭”的优势,牢牢抓住落实“两个责任”主线,通过“七大机制”工作法,明职责,强监督,严问责,加力提效积极财政政策,不断取得财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成效。
“规范式”机制,忠诚履职“奠基础”
制定印发《白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制度汇编》。其中:4项工作制度适用纪检监察组,包括工作关系、监督权限、工作职责、管理保障;9项内部管理制度适用财政局党组,涉及廉政档案管理办法、任前廉政谈话、议事决策制度等。既从外部理顺与驻在部门的工作关系,又从驻在部门内部进行规范管理,内外结合,为进一步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奠定坚实基础。
“清单式”机制,及时部署“画重点”
针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科室(办)、局属二级单位不同主体,逐项列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清单,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细化,逐层逐级明确到人,规定具体时限、次数、要求,并采取层层安排部署、分解任务、压力传导、组织推进、检查考核、督促问责等方式,督促各层面责任主体对照清单深度落实责任。共协助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9次,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24份。
“量化式”机制,聚焦党性“做体检”
围绕“责任内容、学习情况、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及时报告”五大板块,结合财政干部廉洁自律及平常纪律检查表现等情况,按百分制每半年进行量化评分,将得分进行汇总、排名,并建议局党组将量化评分结果运用到干部提拔晋升、评先选优、年度考核中。对新提拔干部2人、事业转行政调用2人、轮岗交流6人把好“廉政意见回复关”,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问责式”机制,责任倒逼“常态化”
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一岗双责”等情况,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的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明底线、知敬畏。共召开“宪法宣讲”等研讨会3次,党组书记、纪检组长带头讲授党课2场。定期对局内各级单位和党员干部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及时发现主体责任落实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系统;学习党中央重要决策部署不主动;重要工作机械落实、留痕落实”等具体问题,向党组提出建议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3名相关责任人专项约谈。
“重点式”机制,问题整治“扫盲区”
聚焦预算追加、会计资格审批、政府采购审批、项目资金配套等相关政策落实、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入户及工作开展、财政支农资金监管、扶贫项目成效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是否及时解决等重点问题,深入开展系列专项行动,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对巡视反馈的6个问题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站位不高、问题认领不积极、整改方案不全面等问题,专项约谈相关责任人2次6人,并前往靖远县督查精准扶贫贷款回收工作1次。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加强对风险场所涉嫌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金融安全大数据监测,强化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交易场所等市场主体的日常监管。对2件直查直办的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转办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出处理建议。惠民资金“一卡通”问题专项治理。继续做好财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甘肃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认真分析发现财政惠民惠农资金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建立问题清单,责成限期整改。共实地督查6个乡镇、入户走访农户17户,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问题5大类18个。
“通报式”机制,担当作为“不含糊”
重点对机关科室(办)、局属二级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季度报告、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结合量化评比分值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年终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点名道姓通报。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过紧日子问题专项整治,约谈涉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支出问题班子成员、办公室及财务人员9人,督促党员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牢树底线思维,远离纪律“红线”。紧盯元旦春节、清明、端午等节点,开展婚丧喜庆事宜、“十不准”规定执行、严防“升学宴”“谢师宴”明查暗访2次,群发提醒短信74条/次,观看《迷失的信仰》等警示教育2场,编发“每周一廉”27期、工作简报17期。
“报告式”机制,请示报备“规范化”
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原则、程序,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收工作,举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题党日和学习体验活动1次;对14名县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7名)、72名科级及以下干部建立健全廉政档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喜庆、因公外出等有关事项报备制度,层层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53份,形成谈心谈话记录92份,督促党员干部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