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督导会宁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来源: | 日期:2019-07-10 09:15:29
为认真贯彻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纪检督察的实施意见》及唐生副市长指示精神,着力构建公安纪检督察部门实战化运行体系,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7月8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对会宁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督导,并检查了纪检督察办案场所建成及使用情况。
督导组通过座谈交流,了解了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会宁县局党委班子成员进行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个《意见》。市委常委会议及市政府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三个《意见》,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大家一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团结奋进、真抓实干,在攻坚克难上体现公安集体凝聚力、战斗力。二要加强队伍管理,整肃队伍形象。要进一步明确抓班子、带队伍的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内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警钟长鸣,以身边的违纪案件教育身边的人,经常进行提醒教育。严管就是厚爱,对于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决不能姑息护短,既要照顾体恤到基层民警的辛苦和心声,也要对从严治党治警、加强队伍管理一刻都不能放松。三是理清工作关系,夯实主体责任。县局党委要充分认识纪检督察工作的重要性,配齐配强、管好用好纪检督察队伍。进一步理清党委和纪委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关系,一个队伍光靠纪委抓是不够的,纪委只能紧盯“关键少数”,管好整个队伍还得靠党委及班子成员、科所队长们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四是深入开展内部巡察,全面进行政治“体检”。公安内部巡察工作必须是党委主抓,纪委协助党委抓好巡察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着力发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五是严守办案纪律,提升办案质量。要切实转变执纪办案理念,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准确运用纪律审查谈话和督察禁闭措施,把办案安全纪律贯穿到执纪审查和督察禁闭的全过程、各环节,充分利用好纪检督察办案场所,进一步提高办案水平和质量,真正起到问责处理一个,教育警醒一片的作用。
督导组还针对会宁县局2019年上半年纪检督察工作相对滞后的问题,对会宁县局纪委书记进行了工作约谈,督促其认真履行主责主业,精耕细作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对照全年工作任务,查漏补缺,尽快补清欠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