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靶向施策 打好移风易俗组合拳 弘扬新风正气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5-04-08 11:15:40
近年来,靖远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陈规陋习问题,坚持把推进移风易俗作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破题点,通过“明确报告事项+细化承诺内容+提醒谈话+日常监督+案件查办”方式监督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俭办、余事不办、纠治歪风陋习,以点带面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向上向好。
明确报告事项。紧盯移风易俗重点环节,聚焦“关键少数”,及时印发《关于重申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带头移风易俗,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廉洁自律,操办婚礼喜庆事宜,事前15天内填写《靖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喜庆事宜报告表》,并签订承诺书;办理丧葬事宜应先以适当方式报告,事后15天内填报《靖远县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丧葬事宜报告表》,按照管理权限如实向所在党组织及纪检监察机关报备,报告操办事项、时间、地点、方式、规模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实现了防患于未然的目的。
细化承诺内容。严格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坚决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不正之风,带头书面作出“不大操大办,不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单位、人员参加;不使用公务车辆,不借机敛财,不以同一事由化整为零变相操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等承诺,明确禁止性规定,划出纪律红线,作出硬性约束。
做实日常监督。健全“日常监督+节点监督+专项监督”工作机制,紧盯关键时间节点,以现场监督、随机抽查、群众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加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着力查纠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责任、作风和纪律方面的问题,推动清廉建设向纵深发展。
加大问责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对发现拒不报告、弄虚作假、借机敛财、大操大办等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024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起,给予党纪处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