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靶向发力 推动“小物业” 服务“大民生”
来源:靖远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5-08-12 09:40:28
“以前物业打电话老没人接,现在有问题找物业,半小时内就有人来处理,公共收益也每月公示,我们业主心里踏实多了!”家住靖远的王女士高兴的对走访的靖远县纪检监察干部说。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靖远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紧盯群众高度关切的物业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把纠治物业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靶向施策,监督推动县住建局紧盯服务履约、物业与业主矛盾等突出问题,督促全县各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标准,建立“社区+物业+业主委员会”三方调解机制,每月召开“物业纠纷调解会”,及时解决业主反映的问题,形成“政府监管、企业服务、业主参与”的长效治理机制;监督推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公共收益未公示问题,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条例》,每月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明细;监督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设施安全专项检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电梯、消防设施等方面进行全面检修,有效规范物业行业秩序,及时发现并解决物业企业存在的问题,增强物业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推动靖远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居民创造更加优质、舒适的居住环境。
据统计,在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县住建局等行业监管部门,认真履责,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累计整改“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150个,累计公示公共收益180万元;累计完成电梯维护210部、消防设施整改150处、排水管道疏通80公里,消除安全隐患230个,小区设施设备完好率从整治前的70%提升至90%;累计调解物业纠纷80起,调解成功率95%;累计办成为民典型实事11件,物业企业服务投诉率从2024年的每月40件下降至2025年的每月22件,同比下降45%,有效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
为巩固整治成效,县纪委监委督促靖远县住建局将物业企业的服务质量、投诉处理、整改落实等情况纳入信用评价,实行“红黑榜”制度,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在项目招标、评优评先中给予优先;对信用差的企业,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负责人,情节严重的纳入“黑名单”,限制其在靖远县从事物业活动。
针对物业乱收费、服务不到位、侵害业主权益等群众投诉的焦点问题,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查少数基层干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问责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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