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泰:以“四个坚持”提升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来源:景泰县纪委监委 | 日期:2025-09-29 10:04:23
近年来,景泰县纪委监委始终把提升群众满意度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和省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处理情况专项检查等工作,以“四个坚持”带动信访举报工作闭环管理,不断提高信访举报办理质效。
坚持信访举报集体研判机制。对收到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分析研判和初次筛查,经初筛后发现的问题线索,以电话回访的方式进行“二次甄别”,摸清缘由经过、主要诉求、症结难点等,同步开展答疑解惑和心理疏导工作,把“病根”找准,把“心结”打开。今年以来,受理信访举报147件次,转问题线索85件次。
坚持信访举报件分级负责机制。针对疑难信访问题,由主要领导牵头研究处置方案,尤其是对问题复杂、群众反映强烈、可能造成重复信访的问题,实施领导包案、提级办理。压紧压实信访化解责任,明确审查调查质量和反馈满意度责任人,在信访件办结后举报人仍然重复上访举报的,由相关责任人作出说明。
坚持见面沟通反馈机制。针对重大重点信访问题,实施见面反馈机制,即在调查前与举报人见面,明确受理范围;调查过程中与举报人见面,告知办理进展;调查完成后与举报人见面,反馈结果,收集举报人意见建议,切实将全面沟通反馈贯穿信访举报处置的全过程。
坚持班子成员“带案下访”机制。对信访人落实见面反馈后依旧对处置结果不满意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开展“带案下访”工作。由包案领导牵头,信访问题核查组、信访室相关人员前往举报人处再次反馈办理情况,讲解工作政策,倾听困难诉求,开展心理疏导。截至目前,开展带案下访18次、化解矛盾13个。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微信公众平台、监督一点通平台等,收集问题线索,坚持事前预先分析研判,事中全程跟踪反馈,事后回访化解矛盾,切实发挥信访举报的连心桥作用。”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人:吕建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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