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廉政网:白银市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来源: | 日期:2018-11-19 16:47:58
1.靖远县永新乡原副乡长段芝学在退耕还林验收审核工作中玩忽职守问题。2007年,段芝学任永新乡退耕还林验收审核工作组副组长时,发现永新村退耕还林面积全部整合在村干部个人名下,段芝学向时任县林业局局长张某某(死亡)汇报后并按其指示将补助资金兑现,导致96.91万元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被村干部(另案处理)贪污,案发后追回赃款43万元,造成经济损失53.91万元。段芝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2.靖远县永新乡九队村村委会主任李进聪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7年1月,李进聪在任九队村村委会主任后,未主动将其父母从建档立卡系统中申请剔除,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李进聪被诫勉谈话。
3.会宁县党家岘乡上秀村党支部原书记杨士荣、王生荣、村委会原主任刘治太、原村文书李结平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7年,杨士荣、王生荣、刘治太、李结平在本人或其亲属名下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43800元,其中17130元用于村址及村级道路维修等费用支出;同时,还存在违规评定低保、二次分配低保金等问题。杨士荣、王生荣、刘治太、李结平四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会宁县老君坡镇张川村党支部原书记苏建璋、村委会原主任曹桂林、原村文书曹学峰在低保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3年至2014年,苏建璋、曹桂林分别在其妻子名下违规领取低保资金9828元、8190元;2014年7月,苏建璋、曹桂林、曹学峰违规将曹学峰亲属(财政供养人员)纳入一类低保户,违规领取低保金14016元。苏建璋、曹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曹学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5.会宁县刘家寨子镇刘寨村党支部原书记杨海彦在低保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3年,杨海彦履行职责不到位,对全村低保发放工作监管不力,致使该村个别农户分摊低保资金。杨海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平川区黄峤镇神木头村党支部原书记刘建鹏违规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7年,刘建鹏虚报退耕还林面积252.1亩,累计套取补助资金23.9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社干部工资补贴。刘建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7.平川区黄峤镇峤山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瑞仁虚报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6年至2017年,刘瑞仁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62.4亩,累计套取补助资金18.6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村社干部工资补贴。刘瑞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