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丨帮别人“洗白”的书记被“染黑”
来源: | 日期:2019-11-01 07:19:29
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乡镇作为国家最基层的政权组织,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执行者,担负着团结带领党员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责任。从事乡镇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本应严格依法履行职责,造福群众。然而,靖远县高湾镇原党委书记何伟,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万全新等人,却没有这样做,他们利用手中权力,上下联手,通过扰乱基层选举、伪造选举文书资料等方式,“洗白”、“包装”黑恶分子李高平,为其以县人大代表、共产党员身份,捞取政治资本,染指侵蚀基层政权,从事黑社会违反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2019年6月14日,白银区监察委员会对何伟、万全新涉嫌破坏选举问题立案调查,6月15日对何伟采取留置措施。8月7日白银区监委将何伟、万全新违法犯罪问题移送白银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何伟从一名有着光明前途的党员领导干部蜕变为黑恶势力“保护伞”,走上违纪违法犯罪道路,其教训十分沉痛、十分深刻。那一摞摞的案卷在警示人们——
不讲学习,不讲政治,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就会倒塌
讲学习,讲政治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保持清醒头脑,站稳政治立场,拒腐防变的重要保证,更是从思想上抵制各种不良思想意识的重要措施。而何伟等恰恰没能做到这一点。何伟在担任靖远县高湾镇党委书记之后,以各种理由放松了政治学习和世界观改造,从而导致理想信念动摇,政治方向迷失。尤其是在别有用心之人的诱惑下,其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严重扭曲,忘记了当初对党和人民的庄严承诺,歪念占据其内心世界,最终陷入不能自拔的泥潭。
事实再一次证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讲学习、讲政治,把反腐败关口前移,使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思想境界,培养良好的从政道德,这是防止党员干部思想蜕变的根本。
不讲正气,不讲法律,“心术不正”之人便有空可钻
讲正气,讲法律,党员领导干部才能思想坦荡,言行合规,才能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法律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纪守法不放松,否则,权力就会变性,人就会变质。
何伟在担任靖远县高湾镇党委书记之后,随着手里的权力越来越大,忘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初心,完全不顾共产党员的形象,热衷于前呼后拥、热衷于社会地位,与黑恶势力组织者李高平这样的人经常“勾肩搭背”、吃吃喝喝。2016年,何伟不顾群众的反对、不顾党纪国法的权威,毫无组织原则和纪律,与时任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的万全新,为李高平违规获取县人大代表、笠山村主任身份提供便利,为李高平等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李高平当选为县人大代表、笠山村主任后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大肆向村民放债、暴力讨债,多次酒后无故殴打村民、寻衅滋事,严重影响笠山村的经济和生活秩序。何伟在自己的忏悔书中说“自己政治站位低、不学习、不懂法、不守法;不守规矩、不讲原则;工作作风漂浮,不细、不实、不正,才造成今天严重的结果”。
何伟案再一次警示我们,手中握有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如果不讲正气、不讲法律,不能正确地看待和依法行使公权力,就很有可能把好事变坏,“助纣为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法”字当头、依法行政,绝不能以权乱法,最终毁了自己。
不讲民主,不讲监督,权力变成了恣意玩弄的工具
何伟等人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固然是他们思想蜕化、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但组织上管理不严、对权力制约监督不力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从何伟案看,其作为高湾镇党委书记,直接插手基层换届选举、入党推荐、人大代表选举,其他班子成员基本没有话语权,民主管理制度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内部监督缺失。另一方面是外部监督乏力,上级有关主管部门在基层换届选举、入党推荐、人大代表选举等环节流于形式、走过场,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客观上为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提供了空间。
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有效监督,尤其要加强对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主要领导和“关键少数”的监督,这是预防和制止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有效途径,也是何伟案给我们的重要启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下大力气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政权建设,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同时,要注意发挥各个方面的监督作用,通过权力行使透明化、监督主体多元化和责任追究严密化,压缩违纪违法空间,保证监督制约效果。(供稿 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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