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变通的尾巴藏不住
来源: | 日期:2016-03-07 13:35:22
●案情通报
2015年2月11日,福建省清流县纪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
2014年10月,清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劳动就业中心主任王玉芳,利用职务便利,以虚构印刷品费用报销的方式,变相支付招待费2.18万元。经清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玉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玉芳承担违规报销款项,并全部予以收缴,对王玉芳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事件回顾
清流县劳动就业中心系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劳动就业和再就业培训规划、计划和管理等工作。
2011年起,该县劳动就业中心与县高级职业中学签订了培训协议,委托县高级职业中学每年举办15期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培训,每期培训支付给该中学教师授课费、差旅费和资料费等费用1万元。
然而,看着这块诱人的“蛋糕”,县劳动就业中心主任王玉芳开始打起了自己的“小算盘”。
2014年9月,王玉芳找到该县高级职业中学校长罗某商量:“我们每年委托你们培训办班,能不能帮助我们中心出一点费用?”
“这钱可都是惠民钱,不能乱动啊!”罗校长面带难色,但又碍于情面,问道:“是什么费用,要多少钱?”
“这不,现在中心比较困难,一些招待费用不好入账,钱也不多就2.18万元,请您支持下。”说到这,王玉芳给罗校长支了个招:以县高级职业中学印刷品费用的名义,将这笔费用放到你学校入账。
“这可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啊,这样恐怕不行吧!”罗校长刚开始有所顾虑,后来考虑今后还需与中心合作,就答应了王玉芳的要求。
过了几天,王玉芳来到县高级职业中学,拿着一张虚开的“印刷品费用”发票并附上印刷清单递给罗校长,罗校长也“一诺千金”,将发票交给学校财务处人员进行了报支。
王玉芳自以为以印刷品费用名义报销招待费,手法高明、天衣无缝,可以暗度陈仓。岂料,2014年12月,清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通过“公用经费在线监管”平台查询县高级职业中学公用经费支出时,发现这笔可疑的印刷品费用支出的清单、发票等原始凭证,揭开了这张“发票”报销的真相。
●查处经过
2014年12月7日,清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打开“清流县公用经费在线监管”平台,在查询搜索处设置完2万元以上公用经费预警监控值时,监管平台系统发出预警:县高级职业中学有一笔2.18万元印刷品费用支出。
工作人员立即调取该笔费用支出的清单、发票等原始凭证进行查看,发现这笔印刷品清单和发票上均有县劳动就业中心工作人员的签名。
“县高级职业中学一张2.18万元印刷品费用支出可能存在问题!”清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随后向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郑龙华报告了情况。
“查!一查到底!”郑龙华听完报告后说道。
随后,清流县纪委成立调查组立即展开了外围调查取证。调查组先后来到印刷厂、县劳动就业中心,向印刷厂老板和发票具体经办人员了解详情。核实了有关情况后,调查组又来到县高级职业中学,调取了该校的财务账本,并约谈了相关人员。
经初步核实,县劳动就业中心主任王玉芳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变相支取招待费的嫌疑,于是调查组约谈了王玉芳。
“这张县高级职业中学印刷品费用发票是怎么回事?”调查人员向王玉芳展示了报销的发票后,直奔主题发问。
“这是高级职业中学的印刷品费用,跟我又没有什么关系。”王玉芳假装辨认了一下发票后,故作镇定。
“是吗?那这张发票和印刷清单上为什么有你们中心工作人员的签名,请你解释!”调查人员继续发问。
“这,这……”王玉芳支支吾吾,一时语塞,随后低着头不说话。
“经过核实,这张发票是虚开的,请你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调查人员说道。
这时的王玉芳自知纸终究包不住火,开始交代问题:“平时我用公款招待一些朋友,招待费不便在单位报销,便虚开了这张印刷费发票……”
经查,2014年10月,王玉芳借委托县高级职业中学开展创业培训及农村劳动力培训之机,采取开具虚假发票方式,违规从县高级职业中学培训费中套取培训专项资金用于账外支付招待费、购买土特产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18万元。
清流县纪委给予王玉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王玉芳承担违规报销款项,并全部予以收缴,对王玉芳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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