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发津贴酿苦果
来源: | 日期:2016-01-27 14:58:53
“风劲乱云收,逐鲤江涛未系舟。歧路迷津犹不误,昏叟!误己荒业罪名留。负荆赴兰州,点化顽痴语悠悠。转意回心应未晚,加油!齐力凝心竞风流。”
上面这首《南乡子》是酒泉市气象局党委书记、局长吕长虹在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后的一首反思之作。“歧路迷津”“误己荒业”……词中的懊悔之意跃然纸上。
那么,作为酒泉市气象局的一把手,缘何受到如此严厉的处分呢?这要从一份群众举报说起。2015年5月下旬,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收到省纪委转来的举报信件,反映酒泉市气象局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为在职职工、退休人员以现金和购物卡形式发放福利及其他奖励,同时反映为已休年休假人员发放未休假补助。
接到举报后,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立即派出调查组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经查,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酒泉市气象局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奖金、津补贴共计50.069万元。吕长虹作为该局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违纪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同时,纪检组还查明,该局纪委书记曹玲,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违纪行为没有履行监督责任。根据有关规定,省气象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吕长虹、曹玲行政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予以收缴。
“酒泉市气象局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方面存在惯性思维作祟、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我作为一把手,对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必须承担责任。”在核查过程中,吕长虹反思道。
曹玲感慨地说:“我作为纪检干部,平时对自己要求还是不够严,出了这样的事很惭愧。自己监督意识不强,同级监督缺乏,以后一定要努力改进,加强监督。”
【执纪者说】
酒泉市气象局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充分暴露出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不强、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反映出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内部管理松懈等问题。这件事的警示意义在于,单位出了违纪问题,既要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省气象局党组纪检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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